丁薛祥: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必然要求

發(fā)布日期:2018/3/20 來源:人民日報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一場深刻變革。”這一論斷,揭示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于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作用,也揭示了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必須把握的正確方向。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項復雜的系統(tǒng)工程,必須著眼新時代,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所有這些,都同黨和國家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履職能力密切相關,都需要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來回答。

      一、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適應新時代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這必然要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是一個國家制度和制度執(zhí)行能力的集中體現。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就是要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學、更加完善,實現黨、國家、社會各項事務治理制度化、規(guī)范化、程序化,善于運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國家,提高黨科學執(zhí)政、民主執(zhí)政、依法執(zhí)政水平。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黨治國理政的重要保障。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健全完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確保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實現黨和國家興旺發(fā)達、長治久安。

      黨中央歷來高度重視黨和國家機構建設和改革。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逐步建立起具有我國特點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為我們黨治國理政、推進社會主義建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改革開放以來,適應黨和國家工作中心轉移的需要,我們黨積極推進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各方面機構職能不斷優(yōu)化、逐步規(guī)范,推動了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牢牢抓住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這個關鍵,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在一些重要領域和關鍵環(huán)節(jié)取得重大進展,為黨和國家事業(yè)取得歷史性成就、發(fā)生歷史性變革提供了有力保障。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們的黨、我們的國家、我們的社會已經并將繼續(xù)發(fā)生深刻變化,治國理政的任務更加艱巨,對黨和國家機構設置及職能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不僅要求我們立足當前,從黨和國家機構職能上為決勝全面小康社會提供保障,而且要求放眼未來,注重解決事關長遠的體制機制問題。黨的十九大深刻把握黨和國家事業(yè)歷史性變革及其對組織結構和管理體制的新要求,明確提出要深化機構和行政體制改革,統(tǒng)籌考慮各類機構設置,科學配置黨政部門及內設機構權力、明確職責。

      面對新時代新任務提出的新要求,黨和國家機構設置、職能配置、履職能力與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的要求相比,還存在不少問題。比如,一些領域黨政機構重疊、職責交叉、權責脫節(jié)問題比較突出;一些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責劃分不夠科學,職責缺位和效能不高問題凸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一些領域中央和地方機構職能上下一般粗,權責劃分不盡合理;基層機構設置和權力配置有待完善,組織群眾、服務群眾能力需要進一步提高。這些問題,亟待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對體制和機構進行調整完善,從根本上加以解決。

      正是基于對形勢任務和實際問題的分析判斷,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以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導向,統(tǒng)籌設置黨政機構,優(yōu)化政府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統(tǒng)籌黨政軍群機構改革,合理設置地方機構,使黨和國家機構設置更加科學、職能更加優(yōu)化、權責更加協同、監(jiān)督監(jiān)管更加有力、運行更加高效。認真貫徹《決定》提出的改革思路,才能加快形成系統(tǒng)完備、科學規(guī)范、運行高效的黨和國家機構職能體系,順利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有效治理國家和社會的目標,更好地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fā)展要求。

      二、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必然要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筑,上層建筑反作用于經濟基礎,上層建筑一定要適應經濟基礎的狀況,這是社會發(fā)展的基本規(guī)律。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要使各方面體制改革朝著建立完善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這一方向協同推進,同時也使各方面自身相關環(huán)節(jié)更好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fā)展提出的新要求。”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遵循這一要求,按這一要求去做。

      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核心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系,既使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又更好發(fā)揮政府這只“看得見的手”的作用。實現這一目標,關鍵是轉變政府職能,這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40年來,我們圍繞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推進經濟體制以及其他各方面體制改革,使我國成功實現從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到充滿活力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歷史性轉變,實現從計劃經濟條件下的機構職能體系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機構職能體系的歷史性轉變。在這一過程中,我們持續(xù)推動政府職能轉變,在改善宏觀調控、減少微觀干預、加強市場監(jiān)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統(tǒng)籌了經濟社會發(fā)展,強化了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

      當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經濟發(fā)展也進入了新時代,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fā)展階段。推動高質量發(fā)展,必須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加快轉變發(fā)展方式、優(yōu)化經濟結構、轉換增長動力,著力構建市場機制有效、微觀主體有活力、宏觀調控有度的經濟體制,更好推動經濟發(fā)展質量變革、效率變革、動力變革。與這一要求相比,我國經濟發(fā)展的體制性障礙還未完全消除,特別是政府職能轉變還不到位,市場和社會發(fā)揮作用還不夠充分,有些該管的事沒有管好或管到位,有些該放的權沒有下放或放到位,對微觀經濟事務干預過多過細,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比較薄弱,有的出現職能錯位、越位、缺位等現象。這些問題的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抑制了經濟社會發(fā)展活力,同時也容易產生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腐敗現象,損害黨群關系,損害政府威信。這就要求圍繞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科學設置機構、合理配置職能、統(tǒng)籌使用編制、完善體制機制,進一步理順政府與市場、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推動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xù)的發(fā)展。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要堅決破除制約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fā)揮政府作用的體制機制弊端,圍繞推動高質量發(fā)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政府經濟調節(jié)、市場監(jiān)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tài)環(huán)境保護職能,調整優(yōu)化政府機構職能,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同時,《決定》還在合理配置宏觀管理部門職能、深入推進簡政放權、完善市場監(jiān)管和執(zhí)法體制、改革自然資源和生態(tài)環(huán)境管理體制、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強化事中事后監(jiān)管、提高行政效率等7個方面指出了改革的具體路徑和方向。這些要求和部署,應當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全面落實。

      三、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落實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這必然要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人民立場是我們黨的根本政治立場。我們黨領導人民全面建成小康社會、進行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通過發(fā)展社會生產力,不斷提高人民物質文化生活水平,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屆一中全會第二次全體會議上指出:“為人民謀幸福,是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我們要時刻不忘這個初心,永遠把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作為奮斗目標。”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將增進人民福祉、促進人的全面發(fā)展作為出發(fā)點和落腳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不能停留在理念層面,而要落實到經濟社會發(fā)展實踐中。這就必須加強制度建設,通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為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提供更有效的形式和更有力的保障。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近年來,我們積極建設學習型政黨、服務型政府,積極推進辦公信息化和黨務公開、政務公開,積極構建權力運行和監(jiān)督體系。通過創(chuàng)新制度安排,提高黨和國家機構履職能力和水平,創(chuàng)造更加公平正義的社會環(huán)境,保證人民平等參與、平等發(fā)展權利,實現好、維護好、發(fā)展好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同時,也要清醒地看到,當前政府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仍然比較薄弱,政府全面正確履行職能的體制性障礙仍然一定程度存在,關系人民群眾切身利益的基本民生問題依然比較突出。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我國社會主要矛盾已經轉化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發(fā)展之間的矛盾。在新的發(fā)展階段,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日益廣泛,不僅對物質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義、安全、環(huán)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長。適應社會主要矛盾變化,集中各方面力量解決發(fā)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把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根本宗旨貫徹到治國理政全部活動之中,一項根本性舉措就在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結合新的時代條件和時代特征,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作為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重要原則,要求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堅持立黨為公、執(zhí)政為民,貫徹黨的群眾路線,健全人民當家作主制度體系,完善為民謀利、為民辦事、為民解憂、保障人民權益、傾聽人民心聲、接受人民監(jiān)督的體制機制。同時,《決定》還在完善公共服務管理體制、深化人大、政協和司法機構改革、深化群團組織改革、推進社會組織改革、加快推進事業(yè)單位改革、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體制等6個方面突出體現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這些要求和部署,黨和國家機構的工作效能和服務水平將得到提高,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將得到優(yōu)化和強化,面向基層、服務民生的力量和資源將得到加強,從而更好滿足人民在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tài)等方面日益增長的需要,更好推動人的全面發(fā)展、社會全面進步、人民共同富裕。

      四、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必須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這必然要求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

      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領導一切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yōu)勢是中國共產黨領導,黨是最高政治領導力量,在我國國家治理體系中處于領導核心地位。離開黨的領導,中國的一切現代化目標都不可能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我們黨領導下的現代化,而不是別的什么政治力量領導下的現代化。這個現代化的推進和實現,不僅不能動搖黨的領導,而且要有利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必須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完善保證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努力從機構職能上解決黨對一切工作領導的體制機制問題,解決黨長期執(zhí)政條件下國家治理體系中黨政軍群的機構職能關系問題,把黨的領導貫徹落實到黨和國家機關履行職責的各方面各環(huán)節(jié),從制度上保證黨的長期執(zhí)政和國家長治久安。

      當前,黨的領導與推進“四個偉大”總體上是協調的,堅持黨的領導、支持黨的領導、服從黨的領導、維護黨的領導、捍衛(wèi)黨的領導,是全黨全軍全國各族人民的普遍共識和自覺行動,各方面體制機制也總體上為實現黨的領導提供了有力支撐。同時要看到,由于一個時期片面理解和執(zhí)行黨政分開,一些領域黨的領導弱化的現象還不同程度存在,黨的機構設置和職能配置還不夠健全有力,保障黨的全面領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制度和體制機制有待完善。解決這些問題,靠堅定不移貫徹執(zhí)行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靠堅定不移全面從嚴治黨、提高黨的創(chuàng)造力凝聚力戰(zhàn)斗力,靠同形形色色的否定、削弱、淡化黨的領導的言行作斗爭,也靠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來完善黨的領導體制機制。

      黨的十九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指出:“黨的全面領導是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根本保證。”《決定》還強調:“把加強黨對一切工作的領導貫穿改革各方面和全過程,完善保證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安排,改進黨的領導方式和執(zhí)政方式,提高黨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同時,《決定》從建立健全黨對重大工作的領導體制機制、強化黨的組織在同級組織中的領導地位、更好發(fā)揮黨的職能部門作用、統(tǒng)籌設置黨政機構、推進黨的紀律檢查體制和國家監(jiān)察體制改革等5個方面,對完善堅持黨的全面領導的制度作出具體部署。要認真貫徹落實這些要求和部署,優(yōu)化黨的組織機構,確保黨的領導全覆蓋,確保黨的領導更加堅強有力。

      需要指出的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首要的是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tǒng)一領導。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的各項工作,都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方向,增強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都必須有利于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的科學形成、正確貫徹、全面落實。要圍繞這一重大問題,在深化黨和國家機構改革中找準方向和重點,該加強的加強,該調整的調整,該完善的完善,該改進的改進,不能有任何含糊和猶豫。


      《 人民日報 》( 2018年03月12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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