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補充說明編寫說明

發(fā)布日期:2007/3/5 來源:本站原創(chuàng)

    湖北省2007年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招生統(tǒng)一考試繼續(xù)實行“3+X”科目設置方案,“3”為語文、數(shù)學、外語,由我省命題;“X”為文科綜合和理科綜合,使用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的試題。外語科目中,小語種(俄、日、德、法)也仍采用教育部考試中心命制的試題。


    按照教育部和湖北省有關高考分省命題的精神,自2004年起湖北省普通高考實行了單獨命題。由于從2005年起,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高考《考試大綱》不再包含試卷結構等內容,這給各省市的單獨命題在結合本地實際、形成地方特色方面留下了一定的發(fā)揮空間。但是,中學的復習備考也由此感到不便。我省各教學研究部門、各地中學的師生紛紛要求編寫本省對全國考試大綱的補充說明,以指導和規(guī)范普通高考,進一步明確考試的內容與要求。我們從2006年起,經省教育廳有關批復(鄂基教函[2005]1號)同意,組織有關專家編寫了湖北省普通高考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考試大綱的補充說明。今年,又根據(jù)我省高考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繼續(xù)在遵循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考試大綱的前提下,在貫徹湖北省普通高考命題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的基礎上,結合我省的實際,編寫了湖北省2007年普通高校全國統(tǒng)一考試大綱的補充說明。


    需要強調指出的是,高考中實行分省命題,并沒有改變高考全國統(tǒng)一考試的性質,分省命題是以全國統(tǒng)一的高考考試大綱為基礎的,其基本要求、基本標準和基本方針都是一致的。2004-2006年的高考湖北卷命題,就是在這個認識基礎上組織開展的,教育部考試中心編寫的當年度全國統(tǒng)一高考《考試大綱》是命題的依據(jù)。


    如前所述,本說明是對全國高考考試大綱的補充說明,因此考試大綱中已有的考試內容、考試要求等內容,本說明中不再重復;重點在于說明三科的考試試卷結構。為了便于說明,我們在各科的“補充說明”后,都附有參考試卷或題型示例。


    與2006年相比,2007年的補充說明呈現(xiàn)出以下變化:一是在試卷結構上,語文、數(shù)學、英語三科都不再有第Ⅰ、Ⅱ卷的劃分,這是因為目前我省各科高考卷均已實現(xiàn)了網(wǎng)上評卷,客觀題(過去的第Ⅰ卷)和主觀題(過去的第Ⅱ卷)都在一張答題卡上答題,再根據(jù)評卷方式將試卷劃分為第Ⅰ、Ⅱ卷已無實際意義。二是三科都將命題指導思想列入了補充說明。命題指導思想我們每年都通過一定的方式向社會公布,列入補充說明后,使考試的信息公布更為集中,也更方便了考試信息的傳布和學校備考。三是英語科的題型略作調整,將過去使用的改錯題改為填空題(完成句子)。與師生們反映較難的改錯題相比,填空這一新題型來自教材中的練習題,教師和同學們應該感到更加親切。四是英語科說明的附錄詞表繼續(xù)作了調整,這是為了與現(xiàn)行高中所學的詞匯量匹配。


    湖北省的普通高考命題工作一直在省委、省政府、省教育廳領導的親切關懷和指導下進行,也得到了社會有關方面的大力支持。在編寫這本高考大綱“補充說明”過程中,命題、教研、教學等方面專家、學者、教師和有關同志,為探索適合湖北教育特點、推進湖北教育發(fā)展的高考命題思路和方法展開了異常艱辛的工作。這本“補充說明”就是他們共同努力的結果,是集體智慧的結晶。在此,湖北省教育考試院向所有關心、支持和幫助湖北省高考單獨命題工作的領導和同志們表示誠摯的感謝。


                       湖北省教育考試院    
                       200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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